2015年3月1日,看似与任何一天并无不同,然而从这天开始,我们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一趟就能搞定,不用像以前要跑多个部门了,这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正式实施,我们的生活也因此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推动这一切发生改变的人中,就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教授。
负笈海外 厚积累实
早在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期间,孙宪忠就十分刻苦,他的老师评价说,“孙宪忠现在所获得的成就完全是通过勤奋和努力得来的”。
在读本科期间,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学习法律,甚至连吃饭的时间也是和同学讨论上课时的法律案例。有了这种踏实的学习劲头,更深入的研究法律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随后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
1993年,他获得了联邦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博士后研究奖学金,赴德国学习。留学期间,他专攻物权法、不动产法。尽管那时他已经不是掌握一种新语言的最佳年龄了,学习德语有些吃力,但最终,德语也被他攻克了。也正是这些年的全心投入民法的研究,为他以后学术观点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他发表独立专著8部,合作专著近三十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一般文章140多篇,译文1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他本人也在1999年被评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后来又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这些荣誉和声望,完全是长期专心治学的自然积累,是一本本专著、一篇篇论文、一个个观点在学界在社会经年累月发酵的评价效果。
苦心孤诣 有志竟成
在民法物权研究领域,孙宪忠提出了中国物权法的整体结构设计方案,并撰写了该法的学者建议稿总则部分的全部条文。物权法直接采纳其建议的条文数目多达20条以上,间接采纳的建议条文也有20多条。其中孙教授创意建立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征收条款等方面条目,彻底改变了现有的相关制度不利于保护人民群众权利的局面。因此,他被公认为是对该法有着最大积极影响力的学者。
孙宪忠提出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为之努力20多年。期间,他受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委托提出统一不动产登记建议稿。在建议稿中,他提出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上的“五个统一原则”,即统一登记法律依据、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效力、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权属证书的理论。该理论已经成为中国物权法立法、土地立法和不动产登记法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
民法学总论方面,孙宪忠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了独到的研究,提出物权变动与债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根据之间的“区分原则”,否定了曾经主导性的民商法的裁判规则。经过多年的努力,这些理论已被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从而彻底更改了我国民商事案件的分析与裁判的理论与实践。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新“拆迁条例”)制定过程中,孙教授起到了核心的作用,所提的“目的正当、程序正当、足额补偿”原则得到采纳。该原则在本质上强化了该法对人民基本权利保护的思想和规则。
他在法学研究过程中,提出研究“中国问题、现实问题、重大问题”的基本目标,提出“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完成了涉及国家所有权、物权实施两个重大国家课题,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
心系民生 堪为脊梁
作为一名民法学家,孙宪忠坚持根据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更新中国民法学思想系统和知识系统。在推动立法时,他一贯坚持民权思想,极力倡导和主张民法应该以保护私权为大任,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及著作中引用孟子的那句名言“有恒产者有恒心”,以强调对个人财富进取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制定物权法时,由于他的极力坚持,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才得以保留,规定了对被征地民众足额补偿的原则。正是这一法律条款,使被征地民众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他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为议案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在2013到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他连续三次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议案。有关部门回复称,民法典制定问题比较重大,可以先进行研究。后来,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的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这成为对他的提案的最明确、最有力的肯定。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在前期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重建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的议案”,为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积极奔走呼号。2015年,他提交了“关于中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编制体例的议案”,而就在前不久,全国人大表示将认真研究孙宪忠等代表提出的70号议案,制定民法总则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几天前,他又在网上公开向民众征求对于友好型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议案的意见,并将作为2016年的议案提交全国人大。
孙宪忠的自我价值就是能对这个世界有所贡献,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一直所追求的。他说过:“我能在讲台上传播我的民法思想,我就很开心了。”他的信念就是这么纯粹,没有一点杂质,就像一曲清清爽爽的天籁笙歌,这歌声中,满满的都是法治的音符,穿越重重关山,悠扬不落尘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