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正义,秉公办案,
她用法律照亮公平之路;
用心释法、情法相容,
她用文字传递正义之声。
……
十八年间,乔颖先后在三水法院政工科、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工作。辗转过多个岗位的她,改变的是经历,不变的是那股勤勉敬业、攻坚克难的韧劲。她直言,唯有心怀热忱、用心对待每一秒工作,才能不负初心与职责。
执著追求正义 传递司法温暖
在乔颖看来,法律的本质是追求正义,法律不是冰冷的。司法良知是法官最基础、最重要的品格。因此,她坚持认为,从接手案件的那一刻起,就必须对案件及当事人负责到底,工作的终点不是审结案件而在于案结事了。尤其是面对矛盾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时,更是如此。
2006年,李某被陈某等人下药迷晕后,驾驶的货车和随身财物被洗劫一空,陈某等六人因构成抢劫罪被判刑。2017年,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等六人赔偿财物损失10万余元。其后,这件侵权责任纠纷案被分到了乔颖手上。
“案发后,六名被告没有主动赔偿原告损失。有的被告甚至当庭提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无须再承担民事责任。”面对开庭之初被告言语之间流露出的对原告的不尊重,乔颖当即严肃指出抢劫给原告造成的严重后果,明确告知受到刑罚处罚与承担民事责任不能混为一谈。随后的庭审中,其中几名被告为所犯罪行向原告道歉。
“部分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应驳回起诉。”为了详细了解当年情况,庭审结束后,乔颖又与原告进行了一番长谈。原来,李某被抢劫后,被迫卖房偿还贷款借款。生活受到重创的他,一边忙于维持生计,一边继续向相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直至得知被抢劫财物追回无望,才赶忙提起了诉讼。
经过翻阅法律规定、查找同类案件,乔颖提出,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而原告李某并不存在主观上怠于行使自身诉权的情形。综合考虑后,合议庭作出了六被告应赔偿原告相关经济损失的判决。
宣判后,其中两名被告主动联系乔颖,表示愿意向原告赔偿。尽管案件已审结,但为使原告受损的权益得到尽快恢复,乔颖多次联系原告,讲解案件可能面临的二审和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劝说其与两名被告进行协商。
在乔颖的主持下,历经三轮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告顺利收到赔偿款,两名被告也表示心事了却,纷纷向乔颖表示感谢。
判案一丝不苟,释法尽心尽力。乔颖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创品牌传播法治精神强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2018年起,乔颖开始负责研究室工作。“当时对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挑战。”虽然此前并未从事相关工作,但她主动迎难而上,尽可能利用晚上、周末等休息时间,学习综合材料写作、新闻宣传等知识,磨炼业务技能。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乔颖完成三水法院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材料百余篇,把关工作简报、新闻稿件等各类文稿数千篇,累计字数近百万。
为了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乔颖牵头打造“三水法院开放日”活动,累计邀请学生、市民、代表委员等共计两千余人次走进法院,面对面宣讲法律知识。她与微信团队策划制作了“敏敏说典法”“淼法60秒”等短视频、水果系列普法漫画等,“淼法 ‘微’课堂” 普法品牌还入选了2020年市普法品牌培育项目。凭借“指尖上的普法”,三水法院微信公众号多篇推文被学习强国平台及最高法院、省法院微信公众号转发,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浸润人心。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乔颖作为主要参与者拟定了《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严格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规定》,组织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力求缩短办案周期、加快结案进度;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通报内容,梳理发改案件裁判要点,力促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案件质量。
“司法的阳光在任何岗位都可以播撒,
行动就是最好的方式。”乔颖坦言。
岁月见证初心,热爱铸就坚持。
勤恳敬业的工作作风、
法理情相融的为民情怀,
乔颖身上所展现的,
正是知重负重、砥砺前行的
新时代法官本色。
乔颖系我校原法学一系1999级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