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及海 高峰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网
34岁的他很平凡,工作在人民法庭的最前沿,从事着最具体的审判工作。他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他总是尽力多办案、办好案,为群众多做一些实事、好事。他以自己平凡的人生谱写着审判工作无悔的华章。他,就是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冷水法庭庭长曹树宪。
扎根基层,青春无悔写华章
1995年7月,曹树宪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被分配到白河县最边远的西营法庭任书记员,他没有任何怨言,在那里一干就是7年,之后又先后调到构扒法庭、中厂法庭工作,2003年通过审判长遴选考试,调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不久又调至冷水法庭任庭长。白河法院共五个基层法庭,曹树宪在其中四个法庭工作和战斗了十个春秋。他将灿烂的青春年华默默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将辛勤的汗水洒遍了白河农村的山山水水。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在什么环境中,他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牢记一个法官的宗旨,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将法律的种子悉心播洒在基层阵地的每个角落。
在平凡的岗位上,曹树宪尽情地燃烧着自己的青春,用热血和汗水谱写着人生华美的乐章。今年3月24日,曹树宪骑摩托下乡去向一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晚上8时回法庭途中,经过月镇村一水毁严重的路面时,因天黑,迎面的大卡强光照射下,他在让车时所骑摩托被挤入旁边的沙堆。当他从昏迷中醒来,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经诊断为锁骨骨折、左肩韧带断裂、两腿三度烧伤。在病床上,他还时刻惦记着手上的案件和法庭的工作,并随时跟法庭其它干警保持联系。接骨手术后第5天,他就强烈要求出院,拖着病腿参加了白河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之后,医院烧伤科医生告诉他必须做植皮,否则会留下残疾,他这才向院长正式请假,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医院做植皮手术。“五一”长假刚满,伤虽未痊愈,但他对住院期间法庭工作的进展缓慢十分着急,于是又蹒跚着来到院长办公室要求到法庭上班,院长见他一瘸一拐的样子,坚持让他再休养几天,被他婉言谢绝。
一回到法庭,他不顾伤病,立即把全身心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50天来结案14件。5月18日,他带领冷水法庭干警去勘查杨某之子被闲置的汽车车厢砸死一案的现场,当天天气十分炎热,他由于坐在摩托车上长时间腿弯曲伸不直,下车时差点摔倒,被扶着才勉强支撑,一被告见后十分感动,主动打电话联系另两个被告,积极配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5月26日,柯昌仕及其子因引水纠纷将其亲弟柯昌禄致成轻伤一案,曹树宪主动担起该案的审理工作,他抓住时机,及时处理,组织镇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到案发地巡回开庭,邀请柯家兄弟7人参加旁听,经做认真细致的调解工作,该案当庭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当即执行,致使一件亲兄弟间的刑事案件转为民事纠纷并案结事了,从而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稳定,基层乡村组织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均感满意。
因左膝弯曲部位植皮未活,伤未愈合,曹树宪至今仍行走不便,不能久坐,且左肩钢板尚未取出。但他未曾有时刻丝毫的懈怠,他带领冷水法庭干警取得了良好的审判业绩。半年来,该庭新收案件40件,审执结案件34件。其中审结的26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21件,占结案总数的87.5%;适用简易程序24件,占92.3%;巡回审判13件,占50%;一个月内结案22件;所结案件无一件上诉、上访、申诉。全庭无一中止案,无一件上年存案,法庭干警无一违法违纪。曹树宪实行人性化、规范化管理,带领冷水法庭快审快执,注重调解,提高效率的特色作法受到了法院领导和考评组的好评。
立足实践,司法为民赢民心
曹树宪是农民的儿子,他的心更贴近农民。白河交通不便,文化欠发达,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群众的诉讼能力差,有的当事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证据,更不知如何举证。凭着对农民的那份特殊感情和对审判事业的执着,他总是耐心细致地指导和等待当事人举证。今年3月,他在审理郝从兵与王华松买卖合同纠纷案时,郝以王出具的欠条起诉,王辩称其购买的建材用于建村小学了,自己未用不是债务人,但对其辩解当庭未出示证据,因被告王华松时任村委会主任,为村小学购买材料中,可能是以王名义写下了欠条。这时,曹树宪没有把证据规则当作结案的法宝,没有以举证不能打发当事人,他决定延期审理,并就如何举证进行了耐心的指导。第二次开庭时,王华松提供了政府关于建校的文件,村委会其他成员的证言,证明建材确属卖给了村委会,此款应由村委会负担,案情明了后,原告当庭撤诉。防止了因当事人不会举证而失去法律保障。
在审判工作中,他根据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结合法庭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大胆贯彻“巡回、简易审理、当庭调判、当即履行”的审判思路,充分发挥“速调、速判、速执”功能,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他带领全庭在各乡镇设立巡回点,大范围受理口诉,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不预收、免收困难群体诉讼费,认真研究执行问题,坚持“裁判文书说理、执行听证、诉讼保全、强制措施使用、联系沟通等五个到位”,攻克执行难,实现执行无积案,和二零四高的审判目标,即新收案件零积案、零上诉上访,服判息诉率高、调解率高、自动履行率高、诉讼效率高,2005年他个人审理民商事案件38件,调解撤诉34件,调解结案率达89%,判决案件也无一上访上诉,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他审结的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有25件,仅3件立案执行,自动履行率达93%,确保了公正和效率,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地有机统一,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良好赞誉,得到本院党组和上级法院的肯定。2005年,冷水法庭被安康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敢啃骨头,大案审判显真功
在白河法院,曹树宪一直是审判骨干。对法院党组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他总是出色地、一丝不苟地完成。
2004年5、6月间,院党组决定由他参与唐某诉刘某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该案历经白河、旬阳法院和安康中院四次审判,当事人累访累诉不止,时称危及白河稳定的一枚定时炸弹。他看完十本沉甸甸的卷宗,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没有退缩。开庭前一天,被告多方向法院施压,提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重新鉴定、要求提级审理等多项要求。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他冷静思考,建议合议庭果断采取措施,依法驳回被告人的申请,合议庭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后促使本案和解,保住了一方平安。
2004年5月,院党组指定由他承办陈敦平等诉安达公司挂靠合同纠纷案,该案因种种原因,历时三年,更换过三次合议庭,因本案涉诉标的额达40余万元,涉及企业改制、职工下岗、挂靠经营多种新的法律关系,涉诉当事人对抗情绪大,倍受社会关注。他欣然“领命”,庭审结束后,他加班加点翻阅了大量法律书籍,针对本案的特点,大胆借鉴国内成功裁判文书经验,灵活应用新写法,不拘模式将事实、法理尽现判决书中,该案的判决书长达25页,创白河县法院民事判决之最,原本要上诉缠诉的当事人看完判决后,心服口服,当即打消上诉缠诉念头,并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通过对大要案的审理,坚定了他的信念,磨练了他的毅力,更使他的审判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曹树宪的事迹很小、很平凡,甚至是平平淡淡,但他从未嫌自己办的事小。不积小流,何以成沧海?正是由于他把这一件件小事办好了,办实了,才得到了群众的公正评价,才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几年来,他先后三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在司法这条路上,曹树宪同志将以他的平凡谱写人生最美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