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记者 杜萌 来源: 法制网
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娃,童年时期在农村度过,生活极为贫苦……
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那年,他25岁,走进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先后在赤峰市检察院原法纪检察、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部门工作。2002年该院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时,王慧泽竞争上岗就任渎职侵权侦查处处长,2007年出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办案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第一要务,不办案就是渎职。”
那年冬天,王慧泽授命侦查赤峰市某基层法院副院长刘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困难显而易见:犯罪嫌疑人多年从事司法工作,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而所要询问的证人均为犯罪嫌疑人过去的同事和部下,取证遇到了重重阻力。王慧泽没有退缩,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侦查学功底,仅用一个半月就突破了涉罪案情的关键部分。
“不学政策理论办案,办事说话没底气。”
多年来,王慧泽坚持做大量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并融入于办案工作之中,要求自己做到:制定工作思路,首先明确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更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执法上的明白人;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做服务上的明白人。
为防止滥用职权、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王慧泽在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的同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大量的办案规则和制度,如渎检工作考核考评标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工作规则等,对队伍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自2002年以来,赤峰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处”、“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区办案优胜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王慧泽本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还被评为“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随着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逐年加大,赤峰市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