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东,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自1989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金凤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等。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曾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优秀法官”的荣誉称号。在审判岗位工作三十多年来,该同志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积极推进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审判监督方式与审判管理方式的融合与衔接改革等工作,通过速裁调解方式和行政审判的审查及民事劳动争议的审判、不断提升驾驭庭审能力和文书说理能力,得到了院党组的高度肯定,同事们的充分认可,和办事群众的一致信任。
挑重担,执着坚守是“终身成就”
2022年,金凤法院面临疫情反复和“案多人少”的叠加难题,当时李建东同志在行政审判庭专业审理劳动争议和行政非诉执行的审查工作,同时兼任本院审委会委员。他克服案件疑难复杂、专业性强、劳动争议争议大的难点,积极审理各类劳动争议和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共计481件,参与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和审委会研究讨论各类刑事、民事、再审案件及执行异议案件300余件。近六年来,该同志年均承办400余件劳动争议及民商事案件,克服体力和视力下降的不利条件,坚持用心用情待人、倾力而为付出、设身处地思考,自觉加班加点加快办案节奏,所办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总说:“我们院办案压力大,我要争取和年轻法官办同样多的案子。”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身边干警都充满战斗力和凝聚力。
扛重责,攻坚克难需“十指弹琴”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追索劳务费的纠纷呈增加趋势。劳资纠纷中,一般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矛盾尖锐,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一名劳动争议法官,李建东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调解疏导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他不仅反复做好用人单位企业的工作,宣讲劳动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还积极帮助企业找到解决方案,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缓解双方的劳动争议,为劳动者和农民工及时获得工资和劳动报酬,促进社会稳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所审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中,调解率超过40%,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信任、赢得了理解、赢得了民心。
搭桥梁,智勇双全促“官民和谐”
行政审判是“官民”矛盾的“减压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守护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风向标”。金凤法院作为全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期间,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李建东始终保持坚定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多方调解、教育疏导、个案救济等手段,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为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裁决的效力和执行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他积极协调沟通,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针对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审查,给予配合指导,完善程序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及时作出行政审查裁定,尽快赋予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力,依法维护行政决定的效力和权威性,将违法的制裁落到实处;针对未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严格规范审查,细致阐明不全面、不完善的原因;针对不予改正和完善的行政决定,经审查后不赋予强制执行力,维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时光流转、流年暗换,从庆丰街到长城路,法院的大楼换了新颜,但是唯有对司法事业的初心一直未变。李建东同志把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司法审判事业,作为新时代司法改革的亲历者、见证者、推动者,躬耕审判、定分止争,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竭力为服务保障大局和金凤法院加快现代化核心强院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