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日报: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徐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公开资料显示:徐耀,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宁夏石嘴山人,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忠市委书记,吴忠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8年09月-1992年0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学习;
1992年07月-1998年04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工作;
1998年0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一处三支队副支队长;
1998年10月-1999年06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一处三支队支队长;
1999年06月-2003年08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2003年08月-2004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
2004年12月-2007年1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2007年11月-2009年0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9年04月-2011年12月,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2月-2014年09月,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法学会会长;
2014年09月-2017年03月,任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法学会会长;
2017年03月-2019年0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9年0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2021年10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书记;
2021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书记,吴忠军分区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2023年08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吴忠市委书记,吴忠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