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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大人

校友风采 | 鄱阳法院先进典型——优秀援疆干部张建辉

  • 来源:校友办
  • 发布者:校友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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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无悔,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张建辉


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建辉,男,汉族,1982年8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任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2007年通过参加江西省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第二批招考优秀法律人才考试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做过石门街人民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立案庭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无论在什么岗位,都以司法为民做为信念,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间。先后荣获鄱阳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8年9月中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援疆工作方案要求,经鄱阳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张建辉法官作为鄱阳县法院首次派出的援疆干部,赴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任职开展为期近半年的援疆工作。援疆工作结束后,张建辉同志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优秀援疆干部”,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表扬信。

 

 

热血青春,使命铸就无悔担当

      

      初入法院分配工作时,张建辉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被派遣到鄱阳县最北的石门街人民法庭工作,短短三年时间便通过组织的培养从一名书记员快速成长为一名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理全庭案件半数以上。扎根基层五年,在参与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当中都始终坚持 “人民利益之上”,尤其是审理案件之后,注重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络,把每一次的庭审当做一次普法宣传,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所办案件无一起信访、发改案件。自2011年底,调入立案庭庭工作以后,年均审查立案执行、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近千余件,并充分利用窗口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优势,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在取得院党组和庭室领导的同意情况下,率先开展网络立案、网络调解等工作,充分向社会各界展现了鄱阳法院立案窗口的良好形象。2014年10月调入民事审判一庭工作以来,敢于啃硬骨头,主动办理有信访风险案件,调解乡村振兴过程中引发的周少卿、杨菊枝与高家岭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妥善审结莲湖渔民朱某会等94人与鄱阳县兴水砂石有限公司、陈伟捕捞权纠纷,未引发大规模群众信访事件。

 

 

大病初愈,生命继续绽放光彩

 

2020年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对于他个人尤为如此,经历了年初的抗击疫情,主动报名冲锋在抗疫防疫一线,与年轻的同事们一起投身到流行病调查工作当中,6月,当洪水来袭,又紧紧响应党组号召,白天办案,晚上奔赴饶埠镇参加防汛值班,当洪水退去,8月中旬,经过一上午的紧张工作,中午休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张建辉同志血压急剧升高,突发疾病,累到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幸得领导和同事及时发现送医院治疗才保住生命。住院期间,他和领导同事开玩笑说到:“如果生命就此结束,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人民群众对办理案件的满意与认可”。出院之后,医生建议起码要休养半年以上,但他想着一张张老百姓期待的脸庞,一堆的案件还等着去处理,仅仅在家休养一个月不到便继续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工作热情有增无减。至今,他每天仍需要吃中药调理,早上带着熬制好的中药包过来上班,接待当事人多的时候,同事们经常看到他泡热的中药包热了又冷,冷了又泡,往往处理好人民群众的事情之后才记得喝掉。面对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责备,他却说:“人民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重于泰山,我们的好院长熊庆文同志毕生献给了党和人民,献给了审判事业,战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的第二次生命是领导和同事给的,要趁着年轻多奋斗”。在从事审判工作的道路上,他用自然流露的真情演绎着一名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情、赤诚的忠心撑起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担当,用专心致志的工作态度展示一名政法队伍干部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