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4月生,甘肃陇西人。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首届“长安学者”。1984年9月至1991年7月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1994年7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专业法学博士学位。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古代判词研究》、《判例与法律发展》、《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等。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等法学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2002年8月,被陕西省政府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2006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第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07年获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2007年被陕西省法学会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4年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