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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人民法院报》报道我校校友、宝鸡中院刑一庭法官梁秀峰事迹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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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炳科 衡飞玲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寻求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记宝鸡中院刑一庭法官梁秀峰

 

身材高挑、朴实敦厚、和蔼可亲,这是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女法官梁秀峰给人的第一印象。39岁的梁秀峰在工作之余总喜欢浏览办公桌玻璃板下的那些工作照。照片中的她,有的在案发现场,有的在开庭,一张张照片记载了梁秀峰18年审判的艰辛。自2002年以来,梁秀峰曾先后被评为宝鸡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宝鸡市法院优秀法官、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称号,并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今年“三八”前夕,她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面对这些荣誉,梁秀峰平静地说:“我只是做了法官该做的事。”

王宝计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是村民组长,在征收农业税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冲突,致被害人死亡。从接手案件,梁秀峰就将诚心、耐心和公心贯穿办案始终,她充分把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力争为附带民事的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耐心听取当事人倾诉,设身处地地为双方的利益着想,梁秀峰用诚意换取双方的信任,用法律的理性引导案件良性运作。为了妥善处理这一案件,她和书记员多次前往案件发生地,与村委反复协商,首先对双方进行心理安抚,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使民事部分调解结案,并当即履行,一场一触即发的械斗避免了。近年来,梁秀峰所承办的自诉案件的调解率在40%以上,一审诉讼附带民事案件近一半在结案时能拿到全部或部分赔偿款。

只要提起梁秀峰,无论是案件当事人、律师还是同事都对她赞不绝口。对来访的当事人,她总是在法理和情理范围内给予其最大的帮助。“梁秀峰打车送被害人家属”就是这样一个温馨而感人的故事。2005年春节,梁秀峰审理一起雇凶杀人案。在审案中,她通过努力为被害人的女儿及80岁的母亲张桂兰争取到9000元赔偿款。农历腊月二十八中午快下班时,张桂兰步履蹒跚地来到法院领赔偿款。梁秀峰赶忙帮老人领了钱,可9000元,老人数都数不清,看着老人走路都颤颤巍巍,梁秀峰实在不放心。于是,梁秀峰自己掏钱叫来一辆出租车,打车把老人送回了家,并当着老人孙女的面把钱点清,这才放心离开。事后,张桂兰逢人便说梁秀峰这个法官像亲闺女一样亲!

 “梁法官是我最佩服的法官之一。”律师张国春告诉笔者,“由于工作关系,我常去刑一庭,每次去,她不是在看卷,就是约人谈话。这么多年,我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她接受律师或当事人吃请。她用清廉正直、勤奋敬业塑造了自己良好的法官人格!”

刑一庭副庭长赵敦世说起梁秀峰,不住地夸赞:“今年114日,下雪路滑,她下班时不小心摔倒,右手臂骨折。但她没请一天假,还是坚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