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薛运魁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薛运魁,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河南上蔡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
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它既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保障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喻义。薛运魁把法徽的喻义牢记在心,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使命。
他坚守初心,捍卫法律公平正义,参加工作10余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错判,他是刑事审判庭办案最多的法官。曾荣立省、市法院系统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所承办的“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医生正当防卫无罪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评为“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被载入2020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他勇于担当,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铁案意识,承办多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保障在校学生、生产企业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县域城乡治安环境,被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评为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他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每年开学季,他去往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发出司法建议书,保障在校学生人身权益。他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撰写文章关注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受到省市领导肯定,他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他勤于思考,潜心钻研,所撰写的调研文章荣获少年审判论坛二等奖。
他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不负韶华,用一摞摞卷宗、一份份判决、一篇篇文章描绘着天平的神圣荣耀,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