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公告
  3. 新闻动态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新闻动态

两会看点|我校1979级校友贾宇:建议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

  • 来源:校友办
  • 发布者:校友办01
  • 浏览量:

两会看点|我校1979级校友贾宇:建议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

 

微信图片_20210330182020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照片为受访者独家提供)

 

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态势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大幅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在新发展阶段,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少捕慎诉”等现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受警力资源不足、监管难度大、脱管风险高等因素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采用羁押手段执法办案,造成“非必要羁押”“超期羁押”等问题。

 

当前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为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带来新的机遇。三是以“非羁码”为代表的地方实践表明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现实可行。

 

全面推广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有以下预期效果: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权,优化刑事诉讼系统格局。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准确把握我国当前轻罪案件、法定犯犯罪案件大幅上升的时代背景,及时回应了犯罪结构变化,是侦查水平以及非羁押强制措施科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的重要体现。它的确立与推广,将有效防止因错误羁押等带来的冤假错案、长期羁押导致的司法不公、交叉感染以及因集聚引发的健康风险,解决以往“以捕代侦”“久押不决”等问题症结,在保证诉讼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民权利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有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正确、广泛适用,是顺应“减少审前羁押、重视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改革发展趋势和国际司法文明进步方向的有效举措。

二是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当前,适用于非羁押人员监管的“报到”制度、“电子镣铐”等监管举措仍带有鲜明的“身份标签”,易使非羁押人员产生自我隔离意识,加重其自我放弃心理,甚至诱发犯罪。通过“非羁码”等数字监控APP的模式应用,以后台监控代替“报到”,充分保障被监控人的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促进了被监控人员及时回归社会,有利于促成赔偿谅解、化解矛盾纠纷,还为被监控人员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活动,继续创造社会价值提供了更多空间和可能。同时,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势,不仅有效实现实时监控、风险研判等现代化监控要求,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让司法更具人性、更加“聪明”、更有品质。

三是有利于坚守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依托数字监控大数据平台,立足智能研判、留痕管理等功能优势,实现刑事诉讼领域强制措施适用的全周期管理,有助于正确适用法律、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防止执法司法活动中的乱作为、不作为以及不公、不廉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关注地方非羁押人员数字监管的创新实践,在充分研究论证、试点推广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等条款,增设数字监控等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推广。充分借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经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等有关规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优化,明确适用范围、运作方式等内容。

二、第二阶段:适时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启动修法程序,以法律形式巩固试点成果。建议在《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立法化,确立“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原则,以实现更加顺畅的立法衔接并支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运行。建议在《刑事诉讼法》第71条后,增加一条规定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具体内容建议为:“执行机关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数字监控等监控方法对其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建议修改第78条规定为:“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数字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作者简介:

贾宇,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学博士。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获评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

曾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倡导“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学术立场和育人理念。20181月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提出“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聚力争创“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正在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努力打造“数字检察”等一批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检察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