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予90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四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成军荣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王成军同志深耕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审判经验,审结民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案件两千余件,成功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具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的专家型法官,受到干警的广泛认可,在兵团法院审判理论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同时,他理论研究成果丰硕,撰写各类审判理论调研文章50余篇,先后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有6篇论文获奖,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有3篇论文获奖,在“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有4篇论文获奖,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有2篇论文获奖,共获得15个全国性论文评选奖项和8个地方性奖项。此外,他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新疆审判》《兵团审判》等发表审判案例和审判理论调研文章18篇。
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至高荣誉,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王成军同志是四师法院建院以来首位获得此荣誉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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