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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文苑 | 三十年风雨律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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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风雨律师路

/颜爱荣

回顾过往,历史的脚步总是匆匆。穿越时光的隧道,记忆的闸门犹如高速飞驰的动车,一个个真实的过往,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思绪不由的飞跃到三十年前……

1989年7月,经过西安市长安南路四年的法学教育和二府街近两个多月的实习,我怀着法治的梦想,服从了组织的安排,回到了我四年前放飞梦想的家乡,进入县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开始了“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的律师生涯……

一、难忘恩师

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九淮是一位七十年代学采矿专业的工农兵大学生。他勤奋好学,在八十年代初县律师事务所重建时,经县常委会研究,从当时众多的年轻有为的干部中确定为县法律顾问处主任,负责县法律顾问处的恢复重建。经过六七年的艰难创业,在我入职时,事务所已有四名律师,张九淮主任也因业绩突出,专业能力强,被评为天水市仅有的几名三级律师之一。可恨天妒英才,正值壮年的张主任在五十多岁时因病去世,抛下了他可怜的妻子和正在上学的孩子。

忘不了他逐字逐句给我修改诉状及辩护词、代理词的时光。那时的办公设施较原始,单位仅有一台手动打字机,并有专人操作打字。刚入职时的我在那密密麻麻的字盘上很难找出需要的文字,别说打一份文书,甚至连一句话也无法独立操作完成。手写完成的起诉状,首先交由张主任修改,然后再重抄两份交当事人,后收取5元的代书费。经张主任数年手把手的指导,才使我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能够熟练的运用于日常的业务实践中,养成了我几十年来办案时字字斟酌的习惯,形成了我朴实的语言、简练之文风。

忘不了他对我个人生活的关爱。那时的我住单位宿舍,生活无规律,他时常以长辈的姿态对我给予关爱,使我一个家在农村的单身汉能享受到长辈的厚爱和家庭的温暖。记得九零年,我从天水市参加完律师资格考试,回到单身宿舍正准备生火做饭时,张主任将我叫到他家,让我坐到沙发上,给我端上一杯热茶,然后关切的询问我一些考试的情况,后又留我在他家吃了晚饭。那顿普通的晚饭,香甜了我几十年,直到今天。

忘不了他对我个人所取得成绩的鼓励,他经常对我说,你是科班出生,是正规的大学生,也是司法部直属的政法院校的高材生(因为他从我的学生档案中得知我在大学时曾被评为全院的三好学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均为优秀),因此,鼓励并要求我学写论文,大胆投稿,当我的第一篇论文在《甘肃律师》杂志刊出后,他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奖励我10元,并在单位会议上决定,以后谁的文章公开见报,单位除奖励10元外,还追加相同于报刊所支付稿费同等数额的奖励。正是由于张主任的鼓励与惜才,才使我的不少文字变成铅字,相关文章逐步在公开发行的《中国律师报》、《律师世界》、《天水日报》上发表,成为至今为止所里唯一公开发表论文的人。

二、激情岁月

初入律师行业时,还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美好词语,但那时候,律师的执业环境和成长经历,今天无法企及,令人难忘。上世纪末,复印机尚未普及,律师在阅卷时,没有复印机,更不知道照相,而是用笔一字一句手工摘抄,去法院时,也无须登记、安检,我们经常将如山的案卷材料拿到单位或招待所,手工摘抄,长达数天。看到今天不少的律师和法院因阅卷、安检而发生不愉快、不和谐场面的相关报道,遭遇当下阅卷时,被办案人员置于眼皮之下,复印时法官委派书记员跟随的情形,近乎防小偷似的场景,时常感叹当下,并静坐思考,是什么夺走或改变了律师和法官那珍贵如蜜月的情谊?

1990年代,律师的继续教育及学习尚无系统的安排,亦无当下年检注册时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硬性要求,但学习从未止步。清晰的记得天水市司法局在全市所有三级律师所承办的案件中,每人选出一本供全市全体律师参阅学习。天水律师前辈们的阅卷笔录,辩护(代理)提纲,辩护词(代理词)均成了我们年轻辈眼中的珍品。通过这次参阅学习,我的执业技能有了质的飞跃,也激发并坚定了我争做一名天水大律师的愿望和信心。难忘这些老前辈们,至今仍清楚的记得他们的名字:张九淮、杨万平、张秉钧、王应福、杨永吉、杨继华……正是这些前辈们的言传身教,才有了天水律师辉煌的今天。这次特殊的学习经历,我至今难忘。

三、感恩律师

近三十年的执业生涯,遇见了太多的人和事,人情的冷暖、事态的炎凉,太多的真善美,太多的假恶丑。通过记忆的滤网,至今仍无法忘却那生活的点滴,记得有人送了一包美味的点心,到现在还甜在心里,这些美好的记忆伴随我一路走来,直到今天。

这是我工作后的三四年间的一天中午,我在街上碰见了一位被无罪释放案件当事人的母亲,她称找了我几次,今天终于找见了,我本以为她又遇见事情需要帮助,可她将我叫到一旁无人处,从身上的绿帆布包中掏出一块当地妇女头戴的头巾,从头巾中取出了一包点心送到我手上,我本能的拒绝,因为这是当事人给我第一次送礼。终拗不过,我把这包点心拿回我的单身宿舍,叫来了同样是单身的几位好友一同分享,单身朋友们那羡慕的目光令我自豪了数年。同在县上部门工作的他们从来没人送礼,而因我是律师,有当事人家属给我送上价值1.5元一包的点心大礼,那种骄傲感、自豪感、满足感油然而生,认为当一名律师真好!

人们常说一位成功男人的背后站着一位伟大的女人,但我认为一位并不成功的律师背后也站着一个钟爱你的妻子。记得一位被告人父亲在一个雨天来到我家,几乎双脚赤光,仅用一节草绳在脚底绑了一些已被泥巴裹糊的看不清的东西,他用沾满泥土的手在怀里摸了一阵后,才掏出一个尚未完全成熟的桃子,在自己的袖子上擦了几下,双手递给我儿子,儿子因不识来人,不仅不接,而且往妈妈身后躲,但从儿子目光中,我和妻子能读出他非常想接过那个桃子,妻子用双手接过桃子,招呼来人坐下,倒了一杯热茶后转身进入卧室,不一阵拿出了我的几双旧鞋子,让来人试穿。可我的鞋码小,他不合脚,我俩又招呼他踏成扁鞋,来人遂用自己草绳将我妻子拿给他的鞋绑在脚上……第二天,我和妻子在沙发上发现了虱子,我们二人掀起沙发上的枕巾,拿到门外借着光,寻找虱子……可怜的当事人来到我家后,是她首先想到并找出了我的鞋子,让赤脚的当事人穿上。贤良的妻子呀,我会将世上最美好的两个字“伟大”用在你的身上!

一位执着的母亲。这是一位刑事被告人的母亲。该被告人曾因诈骗罪被刑拘后聘请我为辩护人,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十年,罚金壹万元,上诉后发回重审,又被一审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八年三个月,罚金八千元,第二次上诉后被判无罪。近三年的时间里,被告人在一审法院第一次判决后,表现出了对法治对洗冤失去信心。因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精神已近崩溃,急想早日从看守所出去而到监狱,心想监狱能从事劳动、伙食好。每当我把被告人的想法谈与其母亲时,这位已丧偶多年,因儿子被抓后独居生活的母亲总是说:“颜律师,我相信你,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听你的,你说上诉就上诉”。话虽不多,但意思明确,态度诚恳,也就有了后来的二次上诉,有了儿子最终的无罪判决。该案是我执业近三十年来所办理的十几起无罪判决之一。该被告人最终被无罪释放,是这位母亲的坚守和执着,是对律师的信任。每每想起该案,我不得不佩服这位母亲对我的信任和坚守,也每每想起曾经办理的多起案件中,因被告人亲属的中途放弃而使有望无罪结果的被告人被判入狱,惋惜他们对法律的不信任,对律师的不信任。

四、执着与坚守

恢复律师制度近四十年来,律师的社会治理参与度日益明显,认可度越来越高,律师的社会定位不断发生变化。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将律师定性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从此,律师便走上了国家改革开放的舞台,得到空前的发展,与公检法的关系亲如鱼水。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律师法》,将律师定性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将法律服务领域市场化。《律师法》的出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极大的繁荣了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但在繁华的背后,隐藏着较大的不善,各色人鱼目混杂,不乏行坑、蒙、拐、骗术之人。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我们注意到,高层已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各地律师业都成立了党组织,这些新举措的出台,定会促使律师业的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有限的资讯上,我经常发现一些成功律师的典型材料显示出来动辄上亿元的年创收入,刑事个案的收费达数百万元……法律服务市场完全商品化。在参加培训时偶见一些如何开拓客户的创收策略讲座,这些新观念极大的冲击了我的老观念,但无法认同,更无法践行,作为一名身处国家级贫困县(刚脱贫摘帽)的国资所律师,执业三十多年来,免费咨询,象征性的收费代理,一直是工作的全部。近年来,“一村一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的实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成了工作的全部,几乎全部的精力投入其中。我坚守清贫,面对一个个刚过温饱线的父老乡亲,面对他们对法律服务的渴望,我只有无偿的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我在内心无法将他们作为客户开发,更无法将双方间的关系商品化,无法理解律师将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商品化后,再寻求与公检法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并谋求公检法同仁的认可甚至尊重,也许我的观念与市场经济观念格格不入。

作为国资所的律师,为了心中那一份法治的梦想,坚持着、坚持着、坚持着,三十年来,事务所的办公设施也趋现代化,但我仍于去年重拾已荒废近十年的钢笔,坚持用较传统的工具完成各类诉讼文书,自嘲为“全手工作品”。忘不了手写的诉状曾在某县法院立案时被拒,称非打印件不予立案;忘不了某省高院刑庭一副庭长见了我手写的辩护词后的溢美之词:“颜律师,你手写的辩护词是我这四五年来第一次见到,我看了几遍,写的不错,现在有的律师提交的辩护词都是电脑上复制、粘贴而成的,有的名字、案情都是错误的……”尽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理解,视我为老土。

三十年的坚守,奋斗的汗水也换来了慰藉心灵的回报,不仅获得了当地百姓和公检法的认可,而且得到了相关组织和社会的认可,“省优秀律师”、“二级律师”和“省骨干律师”的荣耀,虽然清贫,我永远坚持自己的梦想,为法治永远前行。

“你带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刚入职律师时,读到了胡乔木写给律师的这段话,精心抄写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后又请一中书协会员,写成四条屏装裱后挂在客厅。年少不知愁滋味,当初只是喜欢这段话,一路走来,到现在才真切的悟出了这段话的内涵。一路前行,惟愿法治更昌明,愿天水宏达所的明天更美好。

作者简介

颜爱荣,男,1966年生,甘肃省武山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现为天水宏达律师事务所(原武山县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甘肃省骨干律师。1998年3月被天水市司法局评为“天水市优秀律师”,1999年6月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甘肃省1998年优秀律师”,2016年11月被天水市司法局评为“2016年度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曾有包括论文在内的10多篇文章刊发于《中国律师报》《律师世界》《甘肃律师》《天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