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任命王中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王中明,男,汉族,1970年7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王中明曾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民二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省纪委委员。 2023年1月,王中明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9.08-1993.07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1993.07-1999.06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 1999.06-1999.0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书记员(副科级); 1999.07-2000.0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助审员; 2000.04-2002.09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助审员(正科级); 2002.09-2005.08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助理; (1999.09-2001.06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5.08-2005.1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副处级); 2005.12-2008.08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06年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2008.08-2010.10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正处级)(2008年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2010.10-2015.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2.07-2013.07挂职任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5.01-2016.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 2016.11-2016.12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6.12-2017.0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7.01-2018.1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8.11-2023.04.2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2018年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23.0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3.12- 甘肃省法官协会会长; 202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