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着、盼望着,期盼许久的西北政法大学河北校友会成立了。
贾宇校长激情澎湃的演讲,主席台就座的母校老师,会场内一张张兴奋的学友的脸,把大家的思绪带回了美好的大学时代,带回了西北政法大学—我心中的那片圣土。
往事如昨、历历在目。一九八八年秋天,我走进了西北政法大学校门,梧桐更兼细雨迎接我的到来。西北政法大学引领我进入崭新的世界,难忘博学多才的林亚刚老师为我们上的精彩的刑法课,难忘严肃又慈祥的校长王天木老师、寇志新老师把枯燥的宪法讲得那样生动,一位位老师把我和同学们带进了法律知识的殿堂,播下法治的种子。
毕业后,我迈入检察机关的大门。记得到单位报到那天,仰望门口上方鲜红的国徽,神圣感油然而生。同事告诉我,“你看,圆圈是国徽,两把穿过国徽的剑代表检察机关的职能是审判监督和侦查监督,俗称检察机关两把剑,一把对公安,一把对法院。”一琢磨,这句话还挺准确、挺形象。
当时,我是院里唯一的法律院校本科生,领导特意把我安排在刑检科工作。讯问被告人是一项主要工作。记得我第一次去看守所提讯,讯问对象刚满十八岁,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是他伙同另外一个人盗窃,他在外望风。盗窃得手后,同伙跑了,他被当场抓获。穿上威严的检察服,心想,一个初次偷东西的小毛贼还不乖乖就范。
讯问室里,年纪不大的被告人坐在我对面,“有没有盗窃行为?”我满脸严肃,语气严厉。他很冤枉的样子,称同伙骗了他,同伙说是带他去朋友家玩,没说偷东西,并没有像我设想的那样乖乖就范。一时间,我无法分辨他的辩解的真假,经重申必须如实供述的政策无效后,不得不带着疑惑结束了讯问。
回到单位,向师傅汇报了情况,师傅拿走了侦查卷和讯问笔录。第二天,师傅帮我分析这个案件,“从抓获证明看,这个被告人在公安人员抓他时,撒腿就跑,如果不是内心有鬼,为什么要跑?从现场勘验笔录看,他的同伙是从窗户钻进去的,哪有以这种特殊的方式拜访朋友的?定这个人盗窃没问题,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这个案件凭其他的证据能定。我们办案子,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现在,不少被告人进了看守所受到交叉感染,盲目相信坦白从宽,牢底从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不如实供述的比较多。”这个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一次次义正辞严指控犯罪,一次次挽救迷途的羔羊、失足的浪子,一次次与罪恶进行正义的较量。血与火的洗礼让我领略了公诉工作的魅力,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维护公平的阵地。用智慧、忠诚、意志铸起坚固的防线,面对威胁,毫不退缩;面对许诺,心如止水;面对情与法的考验,法律的天平从未失衡;让罪恶无处逃遁,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尚未泯灭的良知被唤醒,让法制深入人心。
时光飞逝,岁月如歌,从年少到中年,一路走来,作为一名法律人,我谨记校训和老师的教诲,以出色的工作回报母校,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十大检察官标兵、检察业务尖子、石家庄市十佳公诉人、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成为河北省小有名气的优秀公诉人,向母校和老师交上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回忆参加工作后的二十年,如果说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么,是母校为我的梦想插上翅膀,我愿同母校一起飞得更高。
(作者:曹向荣,1988级法学专业校友,现就职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