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校友文苑
  3. 校友文华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校友文华

琉 沙

  • 来源:王春梅(唐山)
  • 发布者:
  • 浏览量:
大学的最后时光惶恐中带着没落、颓废,每天漫无目的混着日子。
这时,我遇到了一个很怪的人,他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至今日,我仍不能把他忘怀。
他就是琉沙。
其实,琉沙不是他的本名,他姓董,我们宿舍的同学习惯称他为“董老师”,是蔡最先和他认识,并在以后和他有了很深的交往,我则是因为和蔡关系很好的缘故,对他的情况了解得比较多。
据蔡讲,他们是这样认识的:在毕业前实习期间的一天晚上,也正是她的男朋友与她分手之后的不久,她到学校对面的商店去买东西,忽然有人在后面拍了她一下,并问“你是政法学院的吧?”蔡回头看到一个戴着大墨镜、留着小胡子,嘴里衔着一支烟斗,头戴帆布帽、身穿牛仔服的中年男人在向她微笑。蔡说一看到他那长相和一身装扮,她就有了戒备心理,不过,她并不紧张,于是两个人聊了几句,这个男人讲他刚在《西安晚报》登了一则招聘广告,想为自已聘一位女秘书,由他出资让聘用者到外语学校进修外语。这就是初次相识的全部过程。
后来,他们又碰到过几次,渐渐熟悉起来,蔡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叶琉沙,是陕西合阳县人,因为会作画,能写文章,几年前被调到西安新城区政府。后来因为他经常拿自已的画到西安宾馆去卖,有时整夜都不回家,单位领导对他有了看法,经几次劝诫都不起作用,最后单位将他开除了。他失去了正式工作,开始以画画卖画为生。起初确实挣了许多钱,但被他挥霍掉了,后来画儿不容易卖了,钱挣不到,久已养成的高消费的生活习惯又改不了,借了许多外债,债主催要,很狼狈。原来住在我们学校对面的兰达公司出租的公寓里,但他支付不起高昂的房租,就搬到了八里村个人出租的民房中。
琉沙的个人生活很奇特。他妻子在生他女儿时死了,他再也没有结婚,女儿已有十几岁,只有他们父女一起生活。他极少关心他女儿,只由他的几个所谓“学生”轮流照顾她。
蔡经常去他家,给他女儿做饭,有时和他女儿睡在比较小的那间房中。当然蔡不是崇拜琉沙,也不是象有些人及琉沙自已估计的-----爱上他了,而是另有所求,就是想跟他学画画,并且在他即将开办的画廊中谋职,后来这些想法都没能实现,但这段交往对蔡是有益的,它分解了她的注意力,使她没有被失恋的痛苦击倒。
我与琉沙只有一面之交,他去我们宿舍找蔡时,我见到了他。说实在的,他的那种外表让我没有一点想靠近他的感觉,但我心中不乏对他的尊敬。
毕业前的几天,蔡带我去了琉沙的家,他恰好不在。他租的两间房位于楼上。这个楼房是西安城郊很典型的那种两层结构的楼房:楼下是一字排开的几间屋,楼上房间很少,房前是一个面积很大平台,冬日可以在平台上晒太阳,夏日的夜晚可以乘凉。这两间房中除了两张床外,没有家俱,只有一张很漂亮的书桌,大红颜色,据说是外国货,这张桌子是他向别人证明他曾“阔”过一时的唯一凭证。每天晚上他就趴在这张桌子上创作,他不开电灯,面前摆上五、六只白蜡烛。可以想见,在寂暝无人的黑夜,他独自坐在桌前,在黄色的烛光中沉思,或者奋笔疾书,或者挥毫泼墨。他晚上不睡觉,只在上午睡觉休息。
不久前,他写出了一本小说,描写女大学生与一位作家的感情故事,我们宿舍的同学都看过这部小说的打印清样(需要说明的是,琉沙的字对于我们来讲是象天书一般,所以他的原稿我们根本看不懂,只有他的一个陕师大的“学生”可以看懂,并且为他重新誊写),包括蔡在内都说写得不好。不过这本书马上就要出版了,而且在下一年年底将在法国出版。遗憾的是,回到家乡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在书店的书架上找到这本书,但始终没能找到。
今天,每当我看到那件印有“边走边唱”四个遒劲大字的毕业衫时,我就会想起美好的大学时代,想到天各一方的好朋友蔡,想到这四个字的作者--一位画家也许也是作家的琉沙。
 
(作者:王春梅,行政法专业第一届校友(1988级1班),现就职于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