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五年的法官生涯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官素养是一个涵盖面十分宽广、内容非常丰富、有着相当深度的一个命题。法谚云:在法官面前没有新鲜事;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皇帝,等等,都说明了法官素养的博大精深。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院是生产公平正义的地方,法官是运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工作者。法官除了具备精深的法律知识以外,还必须具备熟悉国情、了解社会、深谙人性、对社情民意的准确把握、擅长沟通调解、洞悉矛盾焦点、透过现象认清本质、深刻地分析、正确地推理、严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法律意识、熟练地驾驭庭审、快速地听审及对谎言的及时判断、在压力下能坚持正确地适用法律、对法律精神和原则的精准理解、从类案中抽象出具体的法律适用规则、从具体的案件中发现法律的不完备之处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对法律与国家、人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属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范畴的要素之间的关系有着正确的认识,能运用辩证、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哲学定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各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常识、原理、规律熟练掌握并能用于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判断,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能力,对概念、字义的精细辨别能力,充分的论证、说理能力,较强的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将法律用语转变成大众能听得懂的语言的能力,掌握当地方言和国际通用的英语的能力,运用智慧及各种正当方法将案件处理得符合民意、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能力,长期的审判工作形成的审判经验,等等一切与实现公平正义有关的能力和素质。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熟悉国情是法官必须具备的首要素养。一国的国情是由历史、文化、民族、宗教、风俗、传统价值观、社会现状、民风、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程度、国家与社会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人口状况、地理条件、物产情况、与世界各国的关系、科学技术水平,等等有机组成的。这就需要法官既有广博的知识又有相当程度的社会阅历和分析判断能力。增长这些知识与能力的路径是不断地学习、实践、观察、体会、思考、总结和交流。有些知识与认识可以从书本上得来;有些阅历和能力要从自身的经历与环境中获得;总结、抽象、提炼的能力还要从个人的思考、感悟中获得;智慧要从事实、正道、良善、淡泊、学识、坚守、爱心,等等正面的品质中获得;经验要从长期的办案实践中获得;文字功夫要从勤于练笔中获得;调解纠纷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要从干与学中获得,等等。法官的学历要求,即有的国家要求硕士学位,有的国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的国家要求长期的律师经历等,也佐证了对法官素养的较高要求。法官是一个必须善于学习、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修身养性的职业;法官思维必须是客观、中立、严密的逻辑思维、法律思维;法官必须具有平常心,具有良好的心态,淡泊名利,善审明断,明察秋毫,刚正不阿,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
(作者:王竹青, 89级校友,现供职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