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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高铭暄先生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岁月深情

  • 来源: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 发布者:校友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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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6年2月26日,“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新中国刑法学主要奠基人高铭暄先生与世长辞,享年98岁。先生的离去是中国法学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也令无数西法大人深感悲痛。

 

高铭暄先生一生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呼吸、共命运,七十年治学问道,著作等身;七十年躬耕教坛,桃李满天下。先生与西法大,更有着一份特殊而深厚的情缘。从关切青年教师成长,到支持学科建设、助力学校发展,先生的智慧与风骨,早已融入学校的学术血脉,成为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

 

今天,我们共同追忆先生与西法大的往事情深。让我们在缅怀中铭记,在铭记中传承,延续先生山高水长的风范,接续先生法治报国的理想。

 

高铭暄先生,千古!


缅怀高铭暄先生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著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先生,于2026年2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高铭暄先生以学术之光,照亮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治学之路,为后世留下了无尽的法学财富。痛别先生,唯留风骨。让我们共同回望,追忆那段先生与西法大并肩的时光。

 

 

 

1992年,高铭暄教授来我校讲课

 

 

1992年,高铭暄教授与我校教师座谈

 

 

 

 

2007年10月13日,高铭暄教授参观西汉御史大夫张汤墓遗址纪念馆留影。

 

 

2007年10月13日,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高铭暄教授在我校举办的国际刑法学协会第18届大会上发言。

 

 

 2011年11月18日,高铭暄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联合主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开幕式上讲话。


 


 

2011年11月18日,高铭暄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联合主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上与同学们的亲切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2023年9月23日,高铭暄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高端论坛上发言。

 

下文为高铭暄先生在会上发表的演讲稿件:


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高端论坛上的发言


高铭暄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研讨会,邀请我作为与会嘉宾,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并诚挚祝贺北京分院的成立。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成立至今已有六年,研究院是国内首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和实践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也是国内首家培养刑事辩护方向研究生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六年来,研究院在刑事辩护人才培养、律师培训、学科建设、文化传播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提升了律师的辩护水平。此次北京分院在北京揭牌,是研究院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看到了研究院取得的诸多成果,我感到十分的高兴。

 

希望北京分院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和各位刑辩律师及专家学者共同努力下,能够以坚持刑事辩护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以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纵深发展为目标,推动京津冀地区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从而起到律师刑辩行业发展的标杆作用。

 

最后,我诚挚希望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能够为推动我国刑事辩护的良性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我衷心感谢和衷心期待北京分院能够结出丰硕的理论和实际成果,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祝各位与会代表周末愉快,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2023年9月23日

 

 

下文为高先生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上的致辞: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致辞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

2025年11月2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很多同志好久不见了,甚是挂念。

 

去年,我们共同回顾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40年峥嵘岁月。这一路,我们始终秉持“学术报国、理论为民”的初心,伴随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砥砺前行。既风雨兼程,筚路蓝缕;也硕果累累,一片欣欣向荣。今天我很开心,能继续以一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会员和老兵,通过书面形式参加本届年会。

 

今年的年会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下设“数字安全刑法保障体系建构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刑法保护研究”“新时期社会治理与刑事对策研究”等议题,并继续常设“全国刑法学研究生论坛”。我认为,在如火如荼地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这些研讨议题及时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内容切合时代脉络,积极回应重大社会需求。此外,连续开设着重培育青年刑法人才队伍的学术论坛已成为一道新的亮丽风景线。

 

与此同时,针对本届年会的相关议题,我也简单地发表个人看法,以与各位同仁交流。

 

第一,始终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不动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国刑法现代化,关键在于立足中国国情,建立健全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刑法学的特色、风格以及制度优越性等。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如何深入发展和完善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是我国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担当和重大使命。

 

我认为,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的稳步发展和迭进,是中国刑法迎新而上、守正创新与奋力开拓的时代使命。当前,妥善处理好自主与自信、自主与开放、选边站队与学术自由、实用性与广泛验证、理论与实践、与时俱进与推倒重来、立法与司法、供需与改革、旧瓶与新酒、刑法学与外部关系共十对关系尤为关键和重要。这十对关系既关涉自主的根基、要义、功能、关系、结构等基本维度,也关系知识体系迭代的一般规律、主要立场、供需理路、外部支撑与具体推进等方面。

 

第二,全面统筹好安全与发展是当代刑法的重要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和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明确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在新时代背景下,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前提,中国刑法如何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已然成为重要任务,也是新的重大课题。实际上,以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看,也正在着力协调好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刚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同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多发高发和新类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这都充分彰显了我国刑事审判工作也一直将安全与发展问题作为主轴坐标。

 

在我看来,安全和发展之间应当是辩证的统一体,安全是发展的底线和红线,发展是最好与最稳定的安全。关键是慎用安全的“紧箍咒”,用好发展的“松紧带”,使其能够担当积极与消极治理之间的“凝合剂”。因此,要时刻回归既要安全、也要发展的并重立场。例如,全面发展数字经济的既定重大方针,全面兼顾安全与发展应当是数字经济的终极追求与价值根基,也应当是数字经济刑法的基本理念与一般规律。围绕数字经济的应用场景,结合数字经济刑法的内外生态,可将安全与发展的保护内容予以具体化、类型化。

 

为此,既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好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做到更加具体的区别对待,防控不当入罪、过度从严以及不当轻处等问题,也要激活犯罪学以夯实刑事一体化的具体实践,通过打通刑事法学科的内部枢纽,尤其是疏浚刑事一体化运行机制的最后“短板”,从而系统地盘活刑事法治资源,更好地助力实现安全与发展之间的特别性安排、具体性妥当等。

 

第三,不断增厚刑法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

 

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好不好,关键看实效。只有充满实用性的理论体系,才是实践所需要的,也是司法所尊重和当然推崇的。而且,只有真正有用与好用的理论,才能与实践形成相互反哺的机制,增厚理论的纵深度。实践已经证明,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有着令人羡慕的试验场,为理论迭代提供尤为丰厚的土壤和资源。在最为广泛的实践中,可以反复验证理论体系的合理性、有效性,并指明理论完善的方向。经由最广泛的实践,更便于发现真实的问题,为理论体系的自主进化奠定可靠的实践基础。我认为,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应当以实用性作为重要的效能指标,以此规划理论体系的具体建设。

 

本次年会还聚焦数字安全的刑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刑法保护、犯罪治理与刑事政策、涉外刑事法治等重大、现实问题展开研究,既很好地反映了中国刑法学人前瞻的集体意识与意愿,也反映出中国刑法具备并持续强化自主回应的潜质与能力。值此,我也提议中国刑法学人共同推动刑法增厚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刑法学是一门“治国之学”,承载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我们刑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让我们以本次年会为契机,坚守学术初心、勇担时代使命,用扎实的理论研究、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刑法学界的智慧与力量!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各位同仁收货满满。谢谢大家!

 


下文为王政勋教授在高铭暄先生追思会上的发言:


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在高铭暄先生追思会上的发言


王政勋


2026年3月2日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仁、同学们:

 

2月26日中午得知高老师去世的消息,我非常震惊,也非常悲伤。我立即想起欧阳修去世后苏东坡所写祭文中的句子:“公之生于世,……民有父母,国有蓍龟,斯文有传,学者有师,君子有所恃而不恐,小人有所畏而不为。譬如大川乔岳,不见其运动,而功利之及于物者,盖不可以数计而周知……”去年11月我们西北政法大学承办2025年全国刑法年会,高老师因身体原因未能参会,还专门给大会发来贺信,谁知才过去几个月时间,高老师就驾鹤西去,永远离开了我们!

 

26号下午我们学校召开务虚会,会上大家很快都知道了这一消息,纷纷开展了各种悼念活动。范校长指示校史馆搜集整理高先生和我们学校交往的历史资料,在校史馆进行展览。学校、学院随后给中国人民大学发来了唁电。高老师的亲传弟子宣炳昭教授书写了挽联寄送治丧委员会,挽联写到:“殊勋茂绩誉满天下高老堪称人民教育家,巨擘盛名荣耀国际恩师无愧刑法奠基人”。我校广大师生、陕西实务界人士也在微信群中、在朋友圈以各种方式表达哀悼之情。

 

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忆和高老师的交往,回忆高老师对我们西北政法的关心和支持。我和高老师的交往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读其书,想见其为人”,对高老师的印象是敬仰。大学时代就认真读过高老师主编的全国第一本《刑法学》统编教材;之后在1987年,见到高老师主编、陈老师、赵老师和周振想老师、张智辉老师合著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那时除了教材之外,很少有法学著作可读,这么厚厚的一大本书,读过之后使我略窥刑法门径。大学毕业后我到法院工作,见到高老师主编、北大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自考教材《刑法学》,这本书虽然在学界少有人提及,但在我看来还是具有很高学术水平的,当时我反复研读这本书,也经常向同事、律师、检察官们推荐。再后来就是高老师主编的三大册“红宝书”《刑法学原理》,这是我读研期间认真研读的刑法专著。这四本书打下了我刑法学的知识基础,想来60后之前的刑法人和大部分70后刑法人,都是通过研读这几本书来学习、了解刑法学的。

 

这个时候只见过高老师的照片,觉得他非常威严,自带学界领袖的气场。后来认识高老师之后,才知道高老师和蔼可亲,关心后学,所以第二阶段对高老师的感觉就由敬仰转变成了敬爱。

 

第一次见到高老师是98年11月在无锡召开的全国刑法年会上。那是我第一次参加全国刑法学年会,那次会议我们西北政法只有我和两个青年教师参加,当时我刚研究生毕业留校,还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我们不认识任何人,也没有人认识我们,所以在会议间隙就按照花名册去拜访诸多刑法名家向他们求教。当我们敲开高老师的房门、自报家门后,高老师热情地把我们迎进房间,给我们亲切讲述了很多西北政法老一代学者的轶事,向我们传授了一些治学方法和理念,勉励我们要搞好教学、搞好科研,希望我们能作好刑法老师。2000年我的《正当行为论》出版后给高老师寄了一本,不久他在《刑法论丛》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正当防卫的论文,大约有三四万字,对我的观点进行了多处回应。虽然他对我的观点多有批评,而我对他的批评也未必完全认同,但作为一个刚跨进刑法学大门的青年教师,处女作能得到高老师的关注并引发高老师的回应,我还是感到非常荣幸,也对高老师格外感念。再后来,我跟随陈兴良老师读博士,成了高老师的再传弟子,高老师对我更加关心,对我的学术发展和工作开展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这其中有关爱,有扶持,当然也有批评和勉励。每一次高老师有新作出版都会惠寄给我,并且题写“王政勋教授雅正”,让我既感欣喜,又觉温馨。2016年7月我们学校召开反腐败论坛,在会后的晚宴上我邀请高老师给大家唱一段京剧,并且希望高老师能唱《珠帘寨》中的《数太保》,这一段句式呆板但音节宛转,确实好听,但唱起来难度很高,非有深厚功底不足以展现其韵味。高老师欣然应允,他的唱腔字正腔圆,音律嘹亮,中气十足,并且连续唱了三个唱段,把晚宴和论坛的气氛推向了高潮,相信参加那次晚宴的学者都记忆犹新。

 

高老师长期关注、支持我们西北政法大学特别是刑法学科的建设发展。高老师和我们的学科奠基人周柏森教授是新中国第一期刑法研究生班的同班同学,在他们那一期同学中,马老师生于1926年,周老师生于27年,高老师是28年的,也都参加了全国第一部《刑法学》教材的编写,他们三个人的交情非常深厚。我们学校另一位已故教授解士彬老师毕业于人民大学第二期刑法研究生班,比高老师低一级,但高老师毕业留校后担任他们这一届的辅导员,解老师就是由高老师分配到最高法院工作的,所以高老师既是解老师的师兄,也是解老师的老师。高老师曾经给我说起解老师,说解老师精通俄语、英语和日语,才华卓著,可惜命运多舛,到最高法院不久就碰上“反右”,虽然没有被打成右派,但他的直属领导却被打成右派,解老师因而受到牵连,被下放到宝鸡当交警,后来调到宝鸡中学,先教俄语,后教英语,一直到79年政法恢复招生后才调到西北政法任教。高老师感慨到,解士彬教授的学问本来是可以做得更好更大的。我校宣炳昭教授是高老师的及门弟子,高老师对陈明华教授、贾宇教授,对我,对我们很多年轻一代刑法学子都关爱有加。他多次到我们学校参加学术会议、讲学,全校师生深受高老师学术思想的滋养与精神魅力的感召。高老师招收我校多名刑法研究生到人民大学读刑法博士,如2013级人大刑法共招收博士生23人,其中就有7人是我校刑法硕士毕业的。1984年我校刑法学科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这是我校第一个硕士授权点,也是全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其中离不开高老师的支持和关心。后来在我校艰辛的申博历程中,高老师给予了不遗余力的支持,在多种场合都为我们大声疾呼。对此,我们永远铭记在心。

 

2013年5月在友谊宾馆给高老师庆祝85周岁寿辰的会上,我发言时说到,希望高老师能像冯友兰教授一样,从85岁开始焕发学术生命的第二春,冯友兰从85岁开始重写中国哲学史,坚持10年终于写完了7大册的巨著《中国哲学史新编》,希望高老师在85岁之后也能永葆学术生命。当时赵老师还说,高老师已经85岁高龄,就不要再给他提这样的要求了,高老师接下来最重要的是颐养天年。但事实上,从那以后到现在的十多年时间里,高老师仍然笔耕不辍,发表了一篇又一篇的重要论文,这种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高老师的学问人品,高老师的道德文章,高老师的境界和格局、精神和追求,就像司马迁评价屈原的话那样,“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高老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敬爱的高铭暄先生千古!

 

 


 

下文为我校校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在高铭暄先生追思会上的发言:


薪火永传 法治长存

——在“高铭暄先生追思会”上的发言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贾宇


2026年3月2日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重与无限崇敬的心情,在这里深切悼念敬爱的高铭暄先生,深切缅怀先生的崇高风范和杰出贡献,寄托我们的哀思。

 

高铭暄先生是“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杰出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2026年2月26日11时47分,先生溘然长逝,驾鹤西去。这是中国法学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更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失去了一位领航者。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全体同仁,以及全国刑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对高铭暄先生的逝世致以深切哀悼,向高铭暄先生的亲属致以诚挚慰问。

 

高铭暄先生的一生,是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呼吸、共命运的一生,是为中国刑法学事业开拓耕耘、矢志不渝的一生,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鞠躬尽瘁的一生。七十年治学问道,先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以如椽巨笔构筑起中国刑法学的理论根基;七十年躬耕教坛,先生春风化雨、诲人不倦,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法治英才;数十年参与刑事立法,先生亲历亲为、呕心沥血,将毕生智慧熔铸于新中国刑事法治的制度大厦。先生以深厚的学术造诣、崇高的人格风范、坚定的法治信仰,成为当代中国法学界当之无愧的泰斗,成为全体刑法学人心中永远的典范。

 

一、先生之功,在于开基立业,是新中国刑法学与刑事法治事业的卓越奠基人

 

高铭暄先生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新中国法治初创的艰难探索,到改革开放后立法和法学研究的全面复兴,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先生与武汉大学马克昌先生等刑法学家同心协力,始终立足中国实际,构筑起中国刑法学坚实而科学的理论大厦,留下来刑法学界“北高南马”的学术佳话。先生主编的《刑法学》教材,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历经数次修订,为我国刑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史上不朽的丰碑。先生的系列学术著作,深刻回应了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为立法完善与司法实践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学理滋养。

 

尤为世人所铭记与景仰的是,高铭暄先生自始至终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制定工作。自1954年起,先生历经三十八稿、二十五载艰辛耕耘,见证了1979年刑法的诞生,此后又积极投身于1979年刑法全面修改和完善的工作,为1997年刑法这部新中国历史最为完备、最为系统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刑法典的诞生,作出了重大贡献。刑法典的创制和历次修订,以及大量刑事立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的出台,都凝聚着先生的智慧和心血。先生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法治事业,以严谨治学态度和强烈家国情怀,为新中国刑法科学的建立、发展与完善,镌刻下不可磨灭的功勋,用一生践行了法学理论工作者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法治的初心使命。

 

二、先生之绩,在于引领航向,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缔造者与精神灯塔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能够发展成为中国法学界最具影响力与凝聚力的学术团体之一,离不开高铭暄先生数十年如一 日的悉心擘画、倾力扶持。高铭暄先生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擎旗人。1984年,高铭暄先生主持创建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被同仁公推为首届干事会总干事(后改为会长),并连续担任 17年会长。2001年卸任会长后,一直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名誉会长,被视为中国刑法学界的灵魂和旗帜。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为刑法学界的同仁提供了一个研讨交流的平台,使原先各自为战的研究个体,集合成为刑法科学研究的“国家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界规模最大、研究活动最规范、最具活力的研究会之一。四十多年来,高铭暄先生作为研究会的会长(总干事),几乎参加了历届学术年会,组织协调专家学者攻克了许多重大研究课题,为学会的建设、发展与繁荣倾注了毕生心血。

 

在担任学会领导期间,先生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全国刑法学人开拓进取、守正创新,将学会打造成为服务刑事立法、引领司法实践、繁荣学术研究、凝聚专业力量的主要平台。先生亲自谋划学术年会、专题研讨,推动重大课题研究,鼓励对外学术交流。先生始终高度重视学会的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倡导开放包容、严谨务实、追求真理的学术氛围,鼓励中青年学者勇挑重担、成长成才,为学会薪火相传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高铭暄先生的思想、品格与风范, 已深深融入刑法学研究会的血脉与灵魂,成为学会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高铭暄先生胸怀天下、开放包容,是中国刑法学走向世界的引领者。先生推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的成立,并长期担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等职,率先推动国际刑法研究与中外学术交流,搭建国际对话渠道,积极向世界讲好中国刑事法治故事,显著提升了中国刑法学的国际地位与学术影响力。

 

三、先生之德,在于立德树人,是桃李满天下的人民教育家

 

高铭暄先生是“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是新中国刑法学教育事业的开拓者和引路人。先生躬耕教坛七十载,九十高龄仍坚持给学生授课,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以渊博学识启迪智慧,以高尚品格润泽心灵,以崇高人格感召后学。先生培养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可谓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

 

先生不仅是学问之师,更是品行之范。他为人谦 和宽厚、胸怀坦荡;治学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处世 淡泊名利、高洁自守,始终以学者的纯粹、教育家的 情怀、法律人的担当,影响和带动着一代又一代刑法 学人。先生常常教导后学:法学研究要扎根中国大地,法治人才要心怀家国人民。先生的言传身教,如春风 化雨、润物无声, 深刻诠释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真谛,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界永不褪色的精神标杆。

 

四、传承先生遗志,赓续法治薪火,是对先生最好的致敬

 

哲人其萎,风范长存;先生虽去,精神永驻。高铭暄先生的离去,让我们失去了一位可敬的师长、领航的前辈,但先生的学术思想、法治精神、教育理念与人格力量,将永远激励我们砥砺前行、不懈奋斗。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各位同仁,要化悲痛为力量,铭记先生嘱托,付诸于行:

 

一是传承先生之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深耕刑法理论与重大实践问题研究,加快构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刑法学事业守正创新、蓬勃发展。

 

二是弘扬先生之风。秉持严谨求实、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让学术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立法、服务于司法、服务于实践、服务于人民。

 

三是凝聚先生之魂。继承先生对学会的深情与担当,继续团结全国刑法学界力量,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建设得更有凝聚力与影响力,更好服务刑事法治建设,不负先生毕生心血。

 

四是赓续先生之志。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用心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让法治事业建设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高铭暄先生为中国刑法学繁荣发展、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和法治中国建设所作的努力,必定永载史册,后人必将永远铭记!我们要继承先生的遗志,弘扬先生的崇高品格,传承先生的学术思想,将先生毕生为之奋斗的中国刑法学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团结奋斗!

 

高铭暄先生千古!

 

高铭暄先生的一生与新中国刑法同呼吸、共命运,诠释了法学人的使命与担当。

 

哲人其萎,风范长存;先生虽去,精神永驻。吾辈当承其志,不忘法治初心,砥砺前行。

 

高铭暄先生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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